不结婚也可以爱—解读法国同居现象
在法国,社会中同居人群占有不小的比重,法国(乃至欧洲)同居人群的形成,并不像我们某些东方人所想象的,由于他们社会开放,个性自由的观念所致。法国同居现象的形成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,其中,宗教起着重要的推进作用。
长期以来,天主教教旨中对夫妻忠诚的条律壁垒森严,不可逾越。法国信奉天主教的人数最多,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,人们交往日趋频繁,家庭问题便在社会的大潮中变得越来越突出,比如夫妻间感情淡漠,二人世界名存实亡等等,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实际问题。
西方世界,尤其是欧洲国家,一方是宗教壁垒森森的条律,一方是现实生活中实际面临的问题,两者必须在理想和现实当中寻求一个平衡点。于是,由夫妻感情淡漠而引发的“夫妻分居”现象,逐渐成为社会的一种独特群体。夫妻二人名存实亡的关系之下,人们也只能选择不显山不露水的分居生活。从外表看,夫妻仍旧是夫妻,双方共同承担着比如子女教育等家庭的义务与责任,内里却又各自为政,互不干涉对方的心灵一隅,双方互相体谅、互相尊重的实行家庭“分居”,在西方越来越普遍。
由于夫妻“分居”在西方社会中逐渐广泛化,这必然引发另一种社会现象的兴起,那就是“分居”之后,人们的“同居”生活。因人皆重感情,之前的感情无法维持,那么之后“同居”成为人们情感所系的“新巢”。“分居”引发的“同居”现象,无论是人们的行动引领思潮,还是思想付诸于行动,任何方式的解读都不重要,有一个事实就是,“同居”已经成为西方认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一部分。
西方素来以注重个人权利为首位,那么“同居”既然涉及到众多人的利益,人们必然会在社会中逐步寻求法律的保护。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争取,关于维护同居者权益的法律从无到有,从简到繁,逐渐形成一种体系。比如同居者享有与名义夫妻同样的权力,在子女教育、入学、国民待遇等诸多方面都有着平等的条款,这些都有效地保护了同居群体的合法性。
无论法国还是欧洲,同居现象的起源来自于高高在上的宗教,是让人始料不及的,而法制的健全又弥补了宗教之外的遗缺,两者相辅相成,互为完善,形成今天西方社会的独特风格。我们东方人在解读西方社会的同居现象时,不应该只看重他们个性解放,观念新潮的表面现象,更应该知晓在这表象的背后,有更为复杂的社会因素。
当今的西方社会,同居人群早已成为社会的主流部分,他们似乎都追寻着同一种人生感悟,就是不看重婚姻的形式,而是以事实证明,不结婚,也可以真爱。
注:上图为2007法国总统候选人之一罗亚尔女士,她与爱侣——法国社会党主席弗朗索瓦\"奥朗德同居25年,已育有四子女,至今仍是未婚妈妈。